执行结算原则、纪律的审计
作者:六丰财务96 11-04 16:10
结算原则、结算纪律是国家为了正确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个人)之间经济关系而颁发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是维护结算秩序的重要保证。国家规定,任何银行、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结算原则和结算纪律,凡违反结算原则、结算纪律造成损失者要承担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作为国家银行在这方面有着双重职责,一方面作为金融单位要认真执行结算原则和结算纪律;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对开户单位和个人执行结算原则、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结算纪律和原则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或经济制裁。
(一)检查在办理结算业务中是否坚持结算原则,对不履约付款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结算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对于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出让帐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签发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等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经济制裁。
(三)检查银行是否执行“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的原则,有无错解或被冒领结算款项的情况。
(四)检查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有无坚持银行不垫款的原则,银行的“暂付款项”科目有无结算垫款挂账;单位的结算存款户有无透支现象。
(五)检查银行承办单位或个人的结算业务,有无延误、积压现象,有无拒绝受理客户与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结算凭证。
(六)检查银行有无截留、挪用、代扣、乱扣单位或个人的结算资金,有无利用办理结算业务之便或与开户单位勾结进行贪污舞弊等经济犯罪活动。
(一)检查在办理结算业务中是否坚持结算原则,对不履约付款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结算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对于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出让帐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签发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等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经济制裁。
(三)检查银行是否执行“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的原则,有无错解或被冒领结算款项的情况。
(四)检查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有无坚持银行不垫款的原则,银行的“暂付款项”科目有无结算垫款挂账;单位的结算存款户有无透支现象。
(五)检查银行承办单位或个人的结算业务,有无延误、积压现象,有无拒绝受理客户与其他金融机构正常结算凭证。
(六)检查银行有无截留、挪用、代扣、乱扣单位或个人的结算资金,有无利用办理结算业务之便或与开户单位勾结进行贪污舞弊等经济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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